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建宁夏区委会、民进宁夏区委会,银川市政协、贺兰县政协、利通区政协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马平安、王玉民、郑子盛、周晓涛、刘淑梅、温旭茹反映,普惠托育服务是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于贯彻落实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育需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发展托育服务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但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目标上仍存在一些短板。
托育服务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矛盾突出。仅就托育服务而言,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约有4200万人,育儿家庭有托育需求的近40%,但现有托育机构入托率仅为6%,托位供给存在较大缺口。公办服务机构严重不足,目前托育服务机构全部为民办、营利性机构,尚未建立公办普惠性机构。
托育机构良莠不齐制约了行业良性发展。婴幼儿托育工作所需技能和知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而规范及标准缺失,导致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国家卫健委虽然于2022年12月印发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但尚未出台相关服务标准质量规范。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从事幼儿园相关工作的人员资质等条件有明确规定,但对0岁至3岁托育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却没有明确的资质认定。托育机构的师资一般用育婴师、幼儿教师替代,缺乏专业职称评价体系,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并且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存在一定监管盲区,影响行业健康发展。托育机构当下缺少系统规范性的优质课程,基本是拼盘式课程,没有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开设课程。
准入门槛低,存在安全隐患。成立托育机构需在市场监管机构注册登记后到卫健部门备案,但商事登记门槛低,对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关乎婴幼儿生命健康的关键要素,在备案环节才由相关部门把关,大部分托育机构难以达到,便选择不备案,存在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
高成本制约广大家庭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由于0岁至3岁婴幼儿群体的特殊性,其自理能力远低于3岁至6岁幼儿,托育机构的经营成本、安全管理和发展压力远高于普通幼儿园和一般早教机构,照护成本高。虽然一些民办托育机构转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后入托价格下降,但房租和人员经费等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政策补贴落实不到位。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但由于申请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托育机构大多未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影响托育机构的积极性。
建议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供给。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婴幼儿托管机构为中心、家庭互助式为辅助的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托管形式,形成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婴幼儿托管教育服务网络,为育婴家庭提供就近方便的托育服务。降低部分满足条件的幼儿园入园年龄,将儿童入园年龄调整至2岁,在园内设托幼班,满足一部分托育需求。发挥好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作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开办托育机构。同时,将托育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充分考虑、预测区域托育需求,对托育服务场地规模、布局等提前统筹谋划,预留符合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场地,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要,全面支持托育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卫健部门牵头,从顶层设计上对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规范,覆盖所有服务类型。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量化的行业标准和细则。建立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资质考核认证制度,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职业资格考核吊销制度,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优势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卫健、教育等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出台鼓励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幼班的具体政策措施,对“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可优先申请各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和普惠托育机构示范点遴选。简化“托幼一体化”机构备案材料,实行“托幼一体化”机构备案时,可用原来幼儿园的卫生评价报告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也可采取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畅通“托幼一体化”机构备案渠道。
进一步降低成本打通堵点。建立健全专项托育意外保险,减轻托育机构经办风险。托育意外保险基金可采用政府补助加个人承担的方式缴费;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将托育机构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所取得收入进行一定程度扣减,对普惠托育机构免征增值税并予以一定返补优惠;为体现普惠托育服务在“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中的作用,建议探索将孩次作为确定价格的重要标准,可以按照“一孩按普惠价格收费,二孩按普惠价格半价收费,三孩免费入托”的财政补贴原则,通过分孩次定价实现激发三孩生育意愿目的。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落实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定额补助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贴政策,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以财政补贴、奖励补助等方式,扶持嵌入社区的中小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通过实施有利于增加托育资源投入的补贴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的积极性。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场地,引导社区利用公租用房或社区服务中心,通过减免租金、分期支付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社区托育点,提供价格普惠、优质、灵活的便利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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