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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2012-12-11 11:50:39   来源:宁夏政协

一、负责办公厅授权的国有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的管理工作;负责车队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调度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四、负责政协综合办公大楼及附属建筑的水、电、暖的供应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有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五、负责机关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各类会议室和综合办公楼公用区域、院落的卫生保洁工作和节假日办公大楼的美化、亮化工作。

六、负责机关院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办公大楼及机关大院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机关服务中心经费和经营性(包括有偿服务)收入的管理、使用,并自觉接受行政接待处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机关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的印制工作。

十二、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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