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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老年电动代步车上路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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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因其价格实惠、能源清洁、无需考取驾照、上牌、买保险等理由,成为广受人民群众喜欢的出行工具,也正由于其无需考取驾照、上牌、买保险等原因,驾驶者交通违章不受处罚,再加不懂交规,驶入机动车道者有之,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者有之,十字路口不按规定路线通过者有之,多有事故发生,造成生命财产损害。

        因此建议: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我国都制定有相应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最高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为55kg,电机功率为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20)规定电动摩托车最高车速不超过50km/h,整车质量(含电池)大于40kg,不超过400kg。凡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都属于超标车,应严禁其上路。

        2.限制“老年电动代步车”上路。真正的“老年电动代步车”产品应该是从原先的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产品的设计更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驾驶习惯,时速基本控制在10km/h,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但只能在一定场地范围内行驶,如小区、厂区等,是不能上牌、不得上路行驶的。但是,近年来以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为主的老年代步车经常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之中,不仅很多老年人驾车到处走,甚至很多中年人也购买使用。况且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数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最高时速,还是外形尺寸,都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围,“超标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是车速高,二是驾驶者不懂交规,扰乱交通秩序;三是无牌无证无保险交通事故维权难。建议对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检查,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外形尺寸超过老年代步车规范标准的,严禁上路;符合规范的,要求其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时速不得超过10km/h。

        3.出台我区《电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记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摩托车应确定为机动车,2022年,我区各市县施行了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辅之以“法”,成效难持久,电动车扰乱交通秩序的问题难以根本解决。

提案清单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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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措施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