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
关于加强我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张广斗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是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和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基层消防安全机制不顺畅和基层监管执法、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薄弱,防灭火应急能力不足。2012年以来,全区共接报农村和集镇火灾3.05万起,死亡43人,受伤28人,直接财产损失约2.3亿元,火灾四项指标分别占总数的66.4%、47.3%、40%、54.7%。经调研分析,当前我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基层消防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突出,大部门县级消防救援机构仅有4-5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乡镇、街道、村、社区没有专门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的人员。第二,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不完善,乡镇(街道)只有消防监督检查权,无行政处罚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常采取劝阻指导方式,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只能移交至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予以查处。第三,基层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乡镇(农村)消防队的车辆维修保养、燃料燃油、消防装备配备等经费难以保障,直接影响了基层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性。第四,基层消防救援力量薄弱,自治区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的81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队)队员由民警或辅警兼任,难以落实24小时值守,车辆平均服役超过10年且长久失修,有的严重损坏无法使用,加之无牌照和保险,多数驾驶员无B2驾驶证,队伍作用发挥有限。据统计,2021年以来,农村消防队配合处置的火灾事故占比不足14%。
提升乡镇(街道)自防自救能力,是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所在。为此建议:自治区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基层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明确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置、预算经费保障等内容。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并实现实体化运行。到2025年底,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外的人口及火灾数量较多的所有乡镇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并投入使用,人口及火灾数量相对较少的乡镇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全面构建全区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第一,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面。明确建设目标。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全区共有乡镇193个,97个乡镇建有消防站或在消防站保护范围内,61个乡镇人口及火灾数量较少,建议建成志愿消防队;剩余35个乡镇建议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明确建设标准。建议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结合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和宁夏实际制定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将闲置的学校、医院或养老院改造为乡镇专职消防队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所需的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建议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消防救援机构调配或其他方式灵活配备。明确经费保障。根据调研论证,建议由自治区财政按照比例补助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包含意外伤害险、服装费、伙食费、日常运行、考核奖惩等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确保经费得到足额保障。
第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建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建设目标。2023年底前,建议全区193个乡镇、48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并实现实体化运行。明确建设标准。建议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办公场所,或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机构设立,有条件的建议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合署办公,配备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办公和执法设备,确保实体化运行。加强人员配备。建议由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联合开展调研指导,解决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每个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至少明确2名乡镇(街道)在编人员专(兼)职从事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2名以上消防专干从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
提案清单
|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