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
关于加强酒店、宾馆对未成年人入住规范管理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发生的多起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在酒店、宾馆登记住宿,但相关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登记制度,对多名未成年人聚集在同一客房内住宿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检联合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旅店、宾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 议:
1.进一步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管,未成年人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住,同时登记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陪同成年人不是监护人的,应出示监护人委托证明(包括所有陪同成年人),并登记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酒店、宾馆,特别是中小型旅店,要认真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人脸识别,及时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来访人员进行会客登记。
2.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针对未成年人单独入住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机关。如发现未成年男女混住,或者可能遭受性侵,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